近年来,电子烟作为一种卷烟的立异替代品,在全世界内益发盛行,国内许多顾客亦挑选从境外购买电子烟运用。
2022年10月27日,海关总署发布了2022年第102号公告,清晰了对旅客带着或许经过寄递进境电子烟的最新监管规则,自2022年11月1日起履行。这些规则详细是怎样要求的呢?请听小编划要点:
旅客进境 可免税带着:烟具2个;电子烟烟弹(液态雾化物)或烟弹与烟具组合出售的产品(包含一次性电子烟等)6个,但算计烟液容量不超越12ml。
往复港澳区域 可免税带着:烟具1个;电子烟烟弹(液态雾化物)或烟弹与烟具组合出售的产品(包含一次性电子烟等)3个,但算计烟液容量不超越6ml。
短期内屡次交游旅客 可免税带着:烟具1个;电子烟烟弹(液态雾化物)或烟弹与烟具组合出售的产品(包含一次性电子烟等)1个,但算计烟液容量不超越2ml。
寄递进境电子烟应当以自用、合理数量为限,并承受海关监管。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(含50元)以下的,海关予以免征。
个人寄自或寄往港、澳、台区域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800块钱;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区域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。
超出规则限值的,应处理退运手续或许依照货品规则处理通关手续。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,虽超出规则限值,经海关审阅确属个人自用的,可根据个人物品规则处理通关手续。